2.1建设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日照市。
2.2框架协议有效期:3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 3000 万元(不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框架有效期内中国石化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其代管的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青岛分公司以及中石化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日照分公司)预估单项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下(不含5000万元)投资或维修项目的工程设计、前期咨询及相关技术服务,且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含税)。具体项目以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签订的“单项工程设计/前期咨询任务书”为准。
2.6本标段确定3名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50%,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30%,第三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20%。
2.7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炼油化工板块一类、重点和重点关注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D级);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③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④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1级);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2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以下项目业绩:
①工程设计(基础工程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60万元);
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化工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工程序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22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以下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①工程设计(基础工程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60万元);
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2)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工艺、电气专业)分别持有化工、电气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22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设计(基础工程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60万元)的相应专业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12月1日 17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12月8日 9 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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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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