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52
项目名称:遵义市中医院治未病科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ZYB-20251201-000101-9
预算金额(元):1148800.00元
采购需求:遵义市中医院治未病科采购医疗设备
标项一
标项名称:遵义市中医院治未病科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数量:台
预算金额(元):1148800.00
最高限价(元):1148800.00
保证金金额(元):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遵义市中医院治未病科采购医疗设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保证金相关信息
保证金收款单位: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保证金银行账号:5230615000735640001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 09时00分
三、公告发布媒体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 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 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材料(经第 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3年度或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连 续三个月财务报表,新注册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以营业执照公司成立时间为准) 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4)具有依法缴纳(申报)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 年至投标 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 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 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所在 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 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 供应商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7)特殊资格条件:具备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
五、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2日09时00分至 2025年12月10日 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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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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