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蛋白纯化系统(重新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师范大学蛋白纯化系统(重新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人为南京师范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南京师范大学蛋白纯化系统,总预算:48万元,最高限价:48万元,投标单价和总报价超过对应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项目的服务内容及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60日。第四章招标项目的服务内容及要求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2025年5月1日以来)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2025年5月1日以来)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使用进口产品投标,而投标供应商非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则必须具备所投产品制造商或其驻中国办事机构出具的有效授权书(须提供有效盖章授权书原件)。(制造商授权等资料为英文版本的,需提供英文版本资料对应的中文资料,且以中文资料为准)
4. 本项目 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投标。
5. 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日9时整起至2025年12月8日17时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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