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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森林火灾智能监测预警系统提升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5-12-01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灌云县森林火灾智能监测预警系统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8万元,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为了建立智慧林业信息化管理应用系统,实现u201c统一平台、全面监管、多级监控u201d,实现森林管理科学化、信息化、调度网络化的目标,现于连云港市灌云县增补6个监控点位,提高其林火预警和辅助应急指挥的能力。前端监控站点利用高清云台、山林附近高空杆塔(15米到50米),前端设备由市电供电,使用有线的方式进行传输,打造稳定的森林防火预警系统。对灌云县大伊山、伊芦山重点防火区域提供6路高空高清视频监控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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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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