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江苏省2025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提升项目(5)(6)
预算金额:1135.000000万元(采购包1:670.000000万元;采购包2:46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江苏省2025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提升项目(5) 670万元 江苏省2025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提升项目(6) 465万元
采购需求:
江苏省2025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提升项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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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限价(万元) |
核心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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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视频检疫检查点及配套图像处理设备 |
套 |
1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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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接收、信息处理和通讯设备 |
套 |
100 |
1.5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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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
170 |
2.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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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套 |
30 |
3.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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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处理、图形分析终端 |
套 |
1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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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形结果展示、预警提示设备 |
套 |
1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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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5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提升项目(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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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限额(万元) |
核心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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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木粉碎机、劈木机、焚烧炉、熏蒸炉的检疫除害处理设备 |
套 |
1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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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引式疫木粉碎机 |
台 |
10 |
2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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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粉碎机 |
台 |
10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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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孔注药机 |
台 |
120 |
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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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设备单价超过单价限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江苏省2025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提升项目(5):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90日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工作,确保正常使用; 江苏省2025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提升项目(6):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60日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工作,确保正常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满一年,至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①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②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无
采购包2
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b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c供应商被u201c信用中国u201d网站、u201c中国政府采购网u201d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售价: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12-23 10:00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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