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JS(请登录)
2、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2025年“江苏医惠保1号”配置项目
3、招标内容:
为企业客户配置医疗保险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含税):1580000元(单人不超过158元/人/年,按1万份计取,据实采购)。服务期:1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仅接受取得保险监管部门核准的具备经营许可资格的、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支公司参与投标(总公司及其各分公司/支公司视为同一家公司,不得同时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需提供“自身是独立法人或是其总公司下属唯一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分支机构,否则自动放弃投标资格”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因有行业特殊情况,可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2)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投标人2024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3)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光大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未被招标人纳入中国光大银行黑名单的、没有被清理退出光大银行合作单位信息库的记录(包括且不限于招标人前置审查系统中出现黑名单及重大风险提示等;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采购项目中没有欺诈、欺骗行为或不良记录的);(格式自拟,提供书面承诺函);
(4)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及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等关联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的打印页面或企查查等网页相关截图,必须体现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等信息);
(5)投标人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④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内;⑤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未被列入“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提供承诺书,具体是否被列入黑名单以中国光大银行内部查询为准)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格式自拟,提供书面承诺函);
(8)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格式自拟,提供书面承诺函);
(9)投标人目前在职员工必须满足5人及以上,且持续缴纳社保时间需12个月以上(提供截止开标日期前连续12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起止时间及人数需清晰可见);
(10)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增值税缴纳凭证复印件);
(11)不接受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投标行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注:以上资格要求中提供的相关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2025年12月01日至2025年12月08日
2、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2025年“江苏医惠保1号”配置项目
3、招标内容:
为企业客户配置医疗保险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含税):1580000元(单人不超过158元/人/年,按1万份计取,据实采购)。服务期:1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仅接受取得保险监管部门核准的具备经营许可资格的、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支公司参与投标(总公司及其各分公司/支公司视为同一家公司,不得同时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需提供“自身是独立法人或是其总公司下属唯一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分支机构,否则自动放弃投标资格”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因有行业特殊情况,可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2)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投标人2024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3)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光大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未被招标人纳入中国光大银行黑名单的、没有被清理退出光大银行合作单位信息库的记录(包括且不限于招标人前置审查系统中出现黑名单及重大风险提示等;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采购项目中没有欺诈、欺骗行为或不良记录的);(格式自拟,提供书面承诺函);
(4)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及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等关联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的打印页面或企查查等网页相关截图,必须体现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等信息);
(5)投标人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④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内;⑤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未被列入“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提供承诺书,具体是否被列入黑名单以中国光大银行内部查询为准)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格式自拟,提供书面承诺函);
(8)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格式自拟,提供书面承诺函);
(9)投标人目前在职员工必须满足5人及以上,且持续缴纳社保时间需12个月以上(提供截止开标日期前连续12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起止时间及人数需清晰可见);
(10)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增值税缴纳凭证复印件);
(11)不接受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投标行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注:以上资格要求中提供的相关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2025年12月01日至2025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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