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包头市市政道路桥涵设施日常维护及掘路恢复工程,项目代码:/,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招标项目已经由/部门批复、核准、备案,批准文号为/,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招标项目概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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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
招标项目的具体内容、范围、规模 |
计划建设周期 |
计划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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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502002025112401001001 |
东河、昆都仑等区域市政道路设施日常维护及掘路恢复工程一标段 |
包头市昆都仑区、东河区 |
我中心管辖昆都仑区、东河区等范围内道路日常维护及市区掘路恢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计划工期36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1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 |
12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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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502002025112401001002 |
市管辖桥涵、青山等区域市政道路设施日常维护及掘路恢复工程 二标段 |
包头市青山区 |
我中心管辖青山区等范围内道路日常维护及市区桥涵、掘路恢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计划工期36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1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 |
1099.2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如投标人已申办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财务、业绩均予认可,信誉要求需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全部满足;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人名义投标,以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鼓励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
4.其它要求:无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 0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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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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