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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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批次编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批次名称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方式 |
最高限价(万元)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报价方式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人员要求 |
完工日期 |
应用合同名称 |
付款比例 |
项目实施地点 |
权重比例 |
价格公式 |
商务评审细则 |
技术评审细则 |
是否框架 |
入围家数 |
|
1 |
CY0425SDC013 |
CY0425SDC013-1 |
委托运行维护服务-充换电站设施运维 |
包1 |
国网河北电力电动汽车公司2025年第七次服务类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 |
国网河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充换电设施委托运行服务 |
为河北南网地区提供充电设备设施运维服务 |
竞争性谈判 |
100% |
1400 |
折扣比例 |
电力设施许可:承装、承修、承试三级(10千伏以下)(新证)或五级(旧证)及以上资质。 |
近 5 年,投标人具有充换电设施运维业绩。 |
/ |
2026.12.31 |
服务框架采购协议 |
0:100%:0 |
|
60:10:30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商务评审细则(通用类) |
技术评审细则(通用类) |
是 |
10 |
|
2 |
CY0425SDC013 |
CY0425SDC013-2 |
技术服务-其它服务 |
包1 |
国网河北电力电动汽车公司2025年第七次服务类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 |
国网河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项目技术服务采购 |
为项目单位进行销售及市场开发、工程项目技经管控、设施运维技术、设施运营管控、驾驶服务、综合服务。 |
竞争性谈判 |
100% |
550 |
折扣比例 |
/ |
近 5 年,投标人具有同类技术服务业绩。 |
/ |
2026.12.31 |
项目技术服务合同 |
0:100%:0 |
石家庄 |
60:10:30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商务评审细则(通用类) |
技术评审细则(通用类) |
否 |
|
|
3 |
CY0425SDC013 |
CY0425SDC013-3 |
中介服务-法律服务 |
包1 |
国网河北电力电动汽车公司2025年第七次服务类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 |
国网河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
竞争性谈判 |
100% |
3 |
折扣比例 |
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近 5 年,投标人具有法律服务业绩 |
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 |
2026.12.31 |
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合同 |
0:100%:0 |
石家庄 |
60:10:30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商务评审细则(通用类) |
技术评审细则(通用类) |
否 |
|
|
4 |
CY0425SDC013 |
CY0425SDC013-3 |
中介服务-法律服务 |
包2 |
国网河北电力电动汽车公司2025年第七次服务类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 |
国网河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法律案件服务 |
法律案件代理 |
竞争性谈判 |
100% |
5 |
折扣比例 |
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近 5 年,投标人具有法律服务业绩 |
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 |
2026.12.31 |
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合同 |
0:100%:0 |
石家庄 |
60:10:30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商务评审细则(通用类) |
技术评审细则(通用类) |
是 |
3 |
|
5 |
CY0425SDC013 |
CY0425SDC013-4 |
物资管理服务-废旧物资拍卖 |
包1 |
国网河北电力电动汽车公司2025年第七次服务类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 |
国网河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车辆拍卖服务 |
闲置车辆处置,挂网拍卖服务。 |
竞争性谈判 |
100% |
3 |
折扣比例 |
具有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拍卖经营批准 |
近 5 年,投标人/应答人具有废旧物资拍卖业绩。 |
拍卖师具有《中华人民共 |
2026.12.31 |
技术服务合同 |
0:100%:0 |
石家庄 |
60:10:30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商务评审细则(通用类) |
技术评审细则(通用类) |
否 |
|
|
6 |
CY0425SDC013 |
CY0425SDC013-5 |
零星服务-其他车辆服务 |
包1 |
国网河北电力电动汽车公司2025年第七次服务类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 |
国网河北电动汽车公司2026年车载监控终端系统服务 |
为企业车辆安装定位,提供定位终端设备、平台服务、流量服务。 |
竞争性谈判 |
100% |
4 |
折扣比例 |
/ |
近 5 年,具有同类服务业绩。 |
/ |
2026.12.31 |
技术服务合同 |
0:100%:0 |
石家庄 |
50:10:40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商务评审细则(通用类) |
技术评审细则(通用类) |
否 |
|
|
7 |
CY0425SDC013 |
CY0425SDC013-5 |
零星服务-其他车辆服务 |
包2 |
国网河北电力电动汽车公司2025年第七次服务类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 |
国网河北电动汽车公司2026年车辆装饰服务 |
为企业车辆进行车辆装饰服务。 |
竞争性谈判 |
100% |
30 |
折扣比例 |
/ |
近 5 年,具有同类服务业绩。 |
/ |
2026.12.31 |
技术服务合同 |
0:100%:0 |
石家庄 |
50:10:40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商务评审细则(通用类) |
技术评审细则(通用类) |
否 |
|
|
8 |
CY0425SDC013 |
CY0425SDC013-5 |
零星服务-其他车辆服务 |
包3 |
国网河北电力电动汽车公司2025年第七次服务类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 |
国网河北电动汽车公司2026年出行项目驾驶服务 |
关于国网河北电动汽车公司2026年经营运输驾驶的服务。 |
竞争性谈判 |
100% |
2242.96 |
折扣比例 |
/ |
近 5 年,具有同类服务业绩。 |
/ |
2026.12.31 |
技术服务合同 |
0:100%:0 |
石家庄 |
50:10:40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商务评审细则(通用类) |
技术评审细则(通用类) |
否 |
|
|
9 |
CY0425SDC013 |
CY0425SDC013-6 |
车辆服务—车辆维修 |
包1 |
国网河北电力电动汽车公司2025年第七次服务类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 |
国网河北电动汽车公司2026年衡水、沧州地区车辆维修服务 |
国网河北电动汽车公司2026年衡水、沧州地区车辆维修服务。 |
竞争性谈判 |
100% |
46.3 |
折扣比例 |
/ |
近5年,具有车辆维修服务业务。 |
/ |
2026.12.31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合同 |
0:100%:0 |
石家庄 |
50:10:40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商务评审细则(通用类) |
技术评审细则(通用类) |
否 |
|
|
10 |
CY0425SDC013 |
CY0425SDC013-6 |
车辆服务—车辆维修 |
包2 |
国网河北电力电动汽车公司2025年第七次服务类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 |
国网河北电动汽车公司2026年保定、雄安地区车辆维修服务 |
国网河北电动汽车公司2026年保定、雄安地区车辆维修服务。 |
竞争性谈判 |
100% |
27.65 |
折扣比例 |
/ |
近5年,具有车辆维修服务业务。 |
/ |
2026.12.31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合同 |
0:100%:0 |
石家庄 |
50:10:40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商务评审细则(通用类) |
技术评审细则(通用类) |
否 |
|
|
11 |
CY0425SDC013 |
CY0425SDC013-6 |
车辆服务—车辆维修 |
包3 |
国网河北电力电动汽车公司2025年第七次服务类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 |
国网河北电动汽车公司2026年石家庄、邢台、邯郸地区车辆维修服务 |
国网河北电动汽车公司2026年石家庄、邢台、邯郸地区车辆维修服务。 |
竞争性谈判 |
100% |
73.1 |
折扣比例 |
/ |
近5年,具有车辆维修服务业务。 |
/ |
2026.12.31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合同 |
0:100%:0 |
石家庄 |
50:10:40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商务评审细则(通用类) |
技术评审细则(通用类) |
否 |
|
|
12 |
CY0425SDC013 |
CY0425SDC013-7 |
综合服务-租赁服务 |
包1 |
国网河北电力电动汽车公司2025年第七次服务类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 |
国网河北电动汽车公司2026年车辆租赁服务1 |
为企业提供车辆租赁服务 |
竞争性谈判 |
100% |
306.24 |
折扣比例 |
/ |
近5年,具有车辆租赁业绩 |
/ |
2026.12.31 |
汽车租赁合同 (不含驾驶员) |
0:100%:0 |
石家庄 |
50:10:40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商务评审细则(通用类) |
技术评审细则(通用类) |
否 |
|
|
13 |
CY0425SDC013 |
CY0425SDC013-7 |
综合服务-租赁服务 |
包2 |
国网河北电力电动汽车公司2025年第七次服务类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 |
国网河北电动汽车公司2026年车辆租赁服务2 |
为企业提供车辆租赁服务 |
竞争性谈判 |
100% |
265.56 |
折扣比例 |
/ |
近5年,具有车辆租赁业绩 |
/ |
2026.12.31 |
汽车租赁合同 (不含驾驶员) |
0:100%:0 |
石家庄 |
50:10:40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商务评审细则(通用类) |
技术评审细则(通用类) |
否 |
|
|
14 |
CY0425SDC013 |
CY0425SDC013-7 |
综合服务-租赁服务 |
包3 |
国网河北电力电动汽车公司2025年第七次服务类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 |
国网河北电动汽车公司2026年车辆租赁服务3 |
为企业提供车辆租赁服务 |
竞争性谈判 |
100% |
207.48 |
折扣比例 |
/ |
近5年,具有车辆租赁业绩 |
/ |
2026.12.31 |
汽车租赁合同 (不含驾驶员) |
0:100%:0 |
石家庄 |
50:10:40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商务评审细则(通用类) |
技术评审细则(通用类)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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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业绩要求中的“近5年”起始时间指以投标截止日期往前计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业绩需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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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首次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即使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7)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应答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应答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应答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审委员会将会对应答人进行不利评价。应答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应答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8)其他。
3.2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应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6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7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5日9: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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