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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1 收藏项目

投资项目名称

龙门县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龙门县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标段(包)名称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惠州市龙门县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筹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龙门县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对县1232个公共停车泊位进行智能化提升改造,建设600个新能源辅助配套设施,配套市政路灯、地面划线等,并建设智能停车管理系统并接入统一的停车信息综合服务平台。项目按区域范围分两期建设,一期为县龙城街道区域范围,二期为县各街道、乡镇区域范围(龙城街道除外)。

项目监理费暂定131.23万元。最终以第三方审核建安费结算价作为计费基数。

招标内容

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包括龙门县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施工及保修(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期

(交货期)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施工开工日期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工期暂定为27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施工工期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

1049840.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2)要求派驻现场监理班子必须健全、专业配套,须包括:

①总监理工程师1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含本工程在内,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的工程不得超过三个)。

②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应为市政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投标人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5)其他要求:无。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12-01 09:30:00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2025-12-22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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