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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宿迁市分公司邮区中心设备拆除、搬迁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宿迁市分公司邮区中心设备拆除、搬迁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招标内容
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宿迁百盟一、三、十七号仓老场地工艺设备搬迁至庙头、泗阳、泗洪、市区及新场地二楼等场地,主要内容包含简易分拣机(含供件钢平台、出包线)、伸缩机、皮带机、钢平台、滑槽、顶扫设备和服务器等原场地所有设备的拆除、装卸、运输至指定场地安装和调试。项目预算149万元(含税)。

2.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149万元(含税),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4.中标供应商数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并计算投标人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提出投标人排名建议,中标供应商1名。推荐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中标。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本项目后期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对供应商在履约期间的情况开展后评估,其后评估的结果将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分级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采购人根据分级结果对供应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应用于下一轮的采购项目。

供应商根据后评估分为A、B、C、D 四个级别。

A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较为突出的供应商,可作为此类产品合作的标杆企业。

B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总体状况良好的供应商,不存在影响整体销售、服务的明显问题。

C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一般的供应商,存在部分问题。

D级供应商:为表现较差的供应商。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自2022年11月1日以来具有快递行业胶带传输设备买卖或安装的项目案例(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能体现合同金额的证明材料)。

(三)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承诺能为本项目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五)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 .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六)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七)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

(八)投标人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内各级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不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九)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转包、分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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