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请登录)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格尔木市、茫崖市、大庆市。
项目简介: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工程建设分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建设分公司”)现共有27 辆车,主要有丰田酷路泽、丰田陆地巡洋舰、丰田汉兰达、三菱V97、丰田霸道、丰田考斯特、哈弗大狗、本田雅阁、尼桑皮卡(手动)、尼桑纳瓦拉、奔驰威霆、金杯面包车型。
项目整体进度:3 年【或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2026 年1 月1 日,计划竣工时间2028年12 月31 日】。
2.2 招标范围:为维持、恢复车辆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车辆使用寿命。对分公司所属车辆进行正常保养、整车修理、总成修理、各级维护和小修、维护救援(市内、市外)、发动机大修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 信用中国” 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
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
损、破产状态。应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纳税人资格证明。
(4)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 ,具有独立法人的一般纳税人的企业。
(2)投标人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登记证明(二类及以上维修经营业务)。(3)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 ,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国内承担至少2 项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 年12 月1 日至2025 年12 月8 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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