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预算金额:人民币200万元
1.4最高限价:人民币200万元
1.5项目概况:
研究范围:包括南京北站引入轨道交通线路影响范围。
研究目标:通过开展南京北站引入轨道交通工程前期全过程咨询工作,进一步稳定南京北站引入轨道交通方案,以加速推进南京北站引入轨道交通工作,保障该重大交通枢纽项目尽快实现与南京市区高效衔接、扩大服务半径和辐射范围、进一步贯通都市圈通勤圈、全方位实现南京北站功能定位。本项目旨在为南京北站引入轨道交通工程提供覆盖从前期规划、方案设计直至获取批复前的全流程专业技术支撑。
研究内容:通过系统性的技术咨询工作,重点对区域轨道交通线网和工程方案进行多维度优化,统筹推进南京北站引入轨道交通工程前期工作。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形成最终成果,最终项目结束以配合完成南京北站近期引入轨道交通项目取得建设规划、项目立项、初步设计批复为止。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资产负债和利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①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②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缴、迟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2.3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4 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6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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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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