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公司压裂设备租赁框架项目-标包3(西南工区柴驱压裂设备)项目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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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中石化石油工程公司压裂设备租赁框架项目-标包3(西南工区柴驱压裂设备)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概算13200.00万元(不含税);招标人为中石化石油工程公司,招标实施单位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招标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次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是: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情况简介:
根据中石化石油工程公司内部的压裂设备设备租赁需求,租赁压裂设备
2.2 标的物:柴驱压裂设备(西南工区)。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 服务地点:用户单位指定国内地点。
三、资格要求
中石化石油工程公司压裂设备租赁框架项目-标包3(西南工区柴驱压裂设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3.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合法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其他合法证明文件。
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投标人提供【近一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彩色扫描件,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未提供的否决(本年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此项)。审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关键内容要求带审计事务所审计专用章或公章(骑缝章不认可),盖章不清晰视为无效,仅盖投标人自己的公章无效。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内至少1项压裂设备租赁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对应发票等证明)。
7.投标人须承诺提供满足招标要求及技术要求的租赁物,并提供至少20台压裂泵撬的设备明细、合格证、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无法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仅限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300.00元人民币,一经支付成功视同售出,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5年12月01日 09:00:00至2025年12月06日 14:30: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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