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5年二焦产线技改项目—冷却塔安全节能改造工程,招标人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勘察、☑设计、R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请登录)
2.2建设规模:对柳钢焦化厂二系统凉水架进行更新改造。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工期从招标人签发开工令要求的开工日期起算)。
2.4招标范围:项目工程采用EPC(总承包)交钥匙方式:按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相关资料、技术要求及工程范围,完成详勘,利旧设施可靠性的鉴定或检测、初步设计、施工设计、设备材料(含工辅料等)采购、建筑(含相应地基处理、桩基工程(若有)界区内地坪、道路、建设垃圾处置等)与安装工程施工、培训、调试、缺陷整改、性能考核与工程验收、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程业务;并对工程项目管理、质量、安全、工期、消防、环保、防雷、资产清册及资料归档等全面负责,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安全可靠的工程。
拟在柳钢焦化厂化产车间二供水系统原址进行冷却塔节能改造,在保证实现降温幅度不低于原冷却塔降温标准,引进节能、节水型新型冷却塔,以降低能耗、水耗。计划在保证不停机运行的情况下,对现有冷却塔设备进行逐台拆除和新装新设备。为避免影响正常生产,拟在冷却水需求量少的冬季(1月~3月中旬)进行施工,拆除二系统部分停机状态的冷却塔,再在原地建设新冷却塔,同时要求投标人对利旧基础及设施的可靠性进行鉴定或检测,并进行相关设计、施工,确保以满足新冷却塔配套设备安装设计要求,涉及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4.1:无填料射流喷淋节能冷却塔
2.4.1.1:拟将原机力通风填料塔(3x1400+1x2500)m³/h ,改造为(3x1400+ 1x2500)m³/h “无填料射流喷淋节能冷却塔”,采用直驱风机调控及射流喷淋组合降温形式,保证上段冷却塔在夏季时的降温能力,并保持稳定不会逐年衰减。在满足生产降温需求的同时,直驱电机调控风机,在过渡季节和冬季,可调节冷却塔的冷却能力,将“不必要的蒸发损失”减少,能够持续降低运行电费成本、水损失成本和维护费用,助力安全高效生产发展。
2.4.1.2:拟拆除焦化厂二供水凉水塔钢构及内部填料后在原址更新改造,将冷却风机改为直驱节能型电机,新安装 “无填料射流喷淋节能冷却塔”。考虑到冷却塔周围的环境,冷却塔整体钢结构(包括顶部的栏杆及上塔步梯)采用 304 不锈钢材质(含配套螺杆套件),冷却塔钢平台及塔壁四周及布水管采用玻璃钢材质材料,布水管道喷头采用 ABS 工程塑料,收水器采用 PVC 材料。
图一:无填料射流喷淋节能冷却塔设计简图
2.4.1.3图一中包含防护栏、75KW 风机(工艺 1)、75KW 风机(工艺 2)、75KW 风机(工艺 3)、90KW 风机(制冷)、收水器、风筒、喷雾系统、水池等。所有的尺寸标注为(毫米)等。
2.4.1.4设备方案
2.4.1.4.1无填料射流喷淋节能冷却塔主材清单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直驱电机 |
75Kw/90Kw |
台 |
4 |
75Kw三台90Kw一台配套相应电器元件,电气元件推荐使用施耐德、ABB、西门子最新系列产品。 |
|
2 |
风扇 |
F77 |
台 |
4 |
|
|
3 |
玻璃钢风筒 |
Ø7760 |
只 |
4 |
FRP |
|
4 |
布水管支撑 |
||||
|
5 |
收水器 |
S160-45 |
㎡ |
576 |
PVC |
|
6 |
塔内布水管、管件 |
Q=6700m³/h |
套 |
1 |
FRP |
|
7 |
喷头 |
SP-Φ18 |
个 |
1200 |
ABS |
|
8 |
组合式钢制框架塔体 |
12m×12m×9m |
套 |
4 |
304 钢材 |
|
9 |
塔壁四周围板 |
大块状组合(带梯形筋) |
套 |
4 |
玻璃钢 FRP |
|
10 |
塔顶玻璃钢花纹板(带防滑纹) |
块状组合 |
套 |
4 |
玻璃钢 FRP |
|
11 |
通风口导流板 |
块状组合 |
套 |
4 |
玻璃钢 FRP |
|
12 |
塔顶栏杆、上塔步梯 |
型材组合 |
套 |
1 |
304 钢材 |
|
13 |
附件 |
紧固件、连接件 |
批 |
4 |
304 钢材 |
|
14 |
电缆 |
原电缆同步进行拆除,新安装电缆配套现场照明、直驱电机 |
包含动力电缆约800米,控制电缆约2000m,以现场测量为准。 |
2.4.1.5:工程方案
2.4.1.5.1:施工方案
1)本次新建包含 4 台(工艺 3 台,制冷 1 台)钢框架结构冷却塔,冷却塔处理水量分别为 1400m³/h×3 台(工艺循环水系统)、2500m³/h×1 台(制冷水系统),冷却塔均采用水池收水,水池利旧原有水池。
2)新建冷却塔共计 4 台,塔体立柱、各层横梁及支架等均采用 304 不锈钢制作,塔顶楼板、布水管道及四周维护均采用玻璃钢制作。
3)拆除和新建施工期间,采用不停机方式进行,原系统正常运行,先将端头的 1# 工艺水冷却塔进行停水停电,然后拆除该冷却塔,拆除方式为保护性拆除(破坏性拆除会导致其他塔受力不均使塔体产生摇晃,严重时可能会造成冷却塔倾倒),之后在原水池上新建新的冷却塔,拆除并新建完成后,开水运行。
4)此后,再分别将相邻的 2# 塔进行拆除和新建,流程与1# 塔相同。本次新建冷却塔的施工顺序为:拆除 1# 塔→新建 1# 塔→拆除 2# 塔→新建 2# 塔→拆除 3# 塔→新建 3# 塔→拆除 4# 塔(冬季停机时)→新建 4# 塔。通过这种方式,本次拆除新建冷却塔能在循环水系统正常运行中完成,无需关停整个系统。
2.5项目拆除的设备设施,无利旧价值的金属类按柳钢焦化厂要求的尺寸切割分解,打包装车运至招标人指定地过磅,磅单交柳钢焦化厂。其他拆除建筑废弃物、耐材等打包装车运至柳钢焦化厂外合法接受点,所产生的环保责任与招标人无关,清理时间要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有利旧价值的做保护性拆除并转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保护性拆除线缆(动力及控制电缆等)及附属配套设施(桥架、支架)的范围由招标人确定;建设时需要暂时拆除设备设施的原样恢复;拆、运、装、卸、恢复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6项目所需水、电、风、气、排(污、雨)水等公辅设施由招标人根据现场情况指定,如需单独设置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2.7项目相关措施费:高空作业搭设脚手架、煤气区域一氧化碳报警仪、受限空间氧气报警仪、劳保用品由承包人自行准备,需要高处作业人员须取得高空作业证,煤气区域施工需要作业人员取得煤气作业证,施工与生产区域隔离、施工时间不涉及同步检修、抢工,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原因造成其它设备设施及排水沟、绿化、电缆沟盖板等损坏,需恢复原状。
2.8承包人负责为所有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相应责任。
2.9焦化厂属于危化品生产单位,安全管理较严苛,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原则上暂停一切非必要的危险作业(包括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盲板抽堵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断路作业、动土作业等),由此给承包人带来的窝工损失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承包人不能以招标人管理严苛为由消极怠工,一旦中标,承包人须按合同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施工任务。若确实需要安排作业的,应当提级审批并加强现场监护,属地单位领导要到场开展监督检查,落实检修安全责任,严防事故发生。因双休日、节假日期间暂停施工的,计入总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②具备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投标单位资质已改革的需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相关规定的对应资质进行投标。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至少提供1个进出口水温温差≥10℃的冷却塔相关设计业绩。(以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且能体现进出口水温温差等有效证明材料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须完整且有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3.3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或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3.4.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 中级 (或以上)职称;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
3.4.3 施工项目经理:具备 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施工项目经理,中标后至本项目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3.4.4 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 1 人。
注: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5.4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5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