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谈判销售项目
本次谈判销售报废物资包含:废油,项目编号:WJ,明细详见《废旧物资包件表》。
二、谈判销售方式
参与谈判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邮寄或投递密封一次性不可变更报价单,会议现场通过资质审核和电话谈判,确认报价最高的为拟成交单位。
三、资质要求、谈判方式及其它要求:
(一)于2025年12月11日15:00前报名。
(二)谈判保证金。报名的企业须于2025年12月10日16:00前支付谈判保证金到包件对应单位。
(三)参加谈判的单位提供以下资质和证明材料。
1.理解并遵守规定及要求,并已办理完成供应商注册手续。
2.工商部门出具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中须含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废旧金属回收,废旧设备回收等相关项目,或直接利用再生资源进行生产经营的其它企业。
3.危险废物项目需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市级及以上环保部门的批复文件、公示等证明材料。属地可通过环保部门开具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4.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竞买承诺函。
5.参加竞买的企业须出具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罪查询结果截图,本企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四)不接受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参与谈判。
1. 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不良行为且在处罚期内的。
2. 被司法机关判决行贿罪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竞买资格的企业。
3. 公安机关建议中止废旧物资交易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4. 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1月至2025年11月)成交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废旧物资,未在规定时间内交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签订销售合同、交付货款或不按甲方要求时限提货、放弃成交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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