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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东站、鹤壁东站电梯监控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2-0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乡东站、鹤壁东站电梯监控设备购置项目

2、项目编号:HLZB

3、采购范围:为加强新乡东站、鹤壁东站客运电梯安全监控管理和应急处置,提升客运服务质量,需在新乡东站、鹤壁东站购置电梯监控设备,具体如下:新乡东站14套、鹤壁东站4套(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4、预算金额:28.5万元

5、最高限价:28.5万元

6、采购需求:

(1)交货及完工期: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历天内; 

(2)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满足采购人技术标准及项目整体要求;

(3)质保期:两年;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信誉要求:1.响应人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提供书面承诺(格式以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为准)。2.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查询要求:1.由投标单位自行查询并负责。2.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公布之日起。3.要求直接网页打印,打印的网页须带有时间加盖公章,并附在投标文件内。)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响应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8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时,下午 14:3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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