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有机硅消泡剂PTBTX采购,招标人为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林石化公司次硫酸氢钠甲醛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有机硅消泡剂PTBTX,在ABS装置用作PBL胶乳消泡剂,以连续添加方式加入到对应的系统中。
2.2招标范围:有机硅消泡剂PTBTX,数量65吨,其中合成树脂厂55吨,揭阳分公司10吨,拟分别签订2026年1月-2026年12月代储代销框架协议。
2.3最高投标限价:1808170元人民币。如遇市场价格变化,将以招标文件澄清的方式在开标之日的三个工作日前,重新制定并发布最高投标限价,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密切关注云梦泽平台是否发布招标文件澄清。
2.4技术要求: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2.5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按工厂需求送货。
2.6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合成树脂厂、揭阳市大南海石化工业园。
2.7质保期:标的物到货日期与生产日期间隔不超过2个月。
2.8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所有费用。
2.9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中标人标的物到货后,检验分析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拒收、退货或终止合同。货到验收合格后,按使用单位每月实际领出量结算,在接到卖方开具的发票后90日内支付。
2.10调价机制:在框架协议执行过程中,如遇市场价格变动幅度超过±5%时,双方协商调整价格。
2.11其他要求:
(1)包装:详见工厂技术规格书。
(2)运输:详见工厂技术规格书。
(3)试用:如中标人标的物近三年在招标人装置上无使用业绩,招标人有权要求与中标人进行技术交流,要求中标人提供样品进行检验分析和小试评价,评价不合格终止合同;
(4)本物资为使用单位代储代销框架协议产品,签订2026年代储代销采购框架协议,投标人须接受吉林石化公司合同或框架协议文本。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如果本项目由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发布新的集中采购结果,将视情况及集团公司的要求,来确定继续执行或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
(5)中标人在办理供应商准入,或者准入备案,或者产品增项时,需提供有效期限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日常需要由中标人(制造商)及时更新云梦泽所附的有效期限内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的该品种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
(1)业绩期限: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3个周期年内。
(2)业绩范围:在中国境内生产企业的应用业绩。
(3)业绩数量:至少1份,同一用户企业内的业绩视为1份。
(4)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供货合同复印件、与供货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与供货合同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发票(不限张数)中产品的数量应不少于供货合同中的产品数量的30%,发票中的信息应满足查验需要。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由用户企业出具。业绩证明材料中应有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应有使用装置名称及生产能力、使用时间、使用数量,应有体现产品性能作用、使用效果等方面的内容,应加盖用户企业主管部门公章,应有用户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及联系方式且可核实。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信誉要求:
(请登录)3.5其他资格要求:
(1)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 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上述资格要求未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或对任一资格条件的响应存在实质性偏离,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北京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2025-12-08 23:59:00……招标文件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有机硅消泡剂PTBTX采购,招标人为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林石化公司次硫酸氢钠甲醛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有机硅消泡剂PTBTX,在ABS装置用作PBL胶乳消泡剂,以连续添加方式加入到对应的系统中。
2.2招标范围:有机硅消泡剂PTBTX,数量65吨,其中合成树脂厂55吨,揭阳分公司10吨,拟分别签订2026年1月-2026年12月代储代销框架协议。
2.3最高投标限价:1808170元人民币。如遇市场价格变化,将以招标文件澄清的方式在开标之日的三个工作日前,重新制定并发布最高投标限价,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密切关注云梦泽平台是否发布招标文件澄清。
2.4技术要求: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2.5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按工厂需求送货。
2.6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合成树脂厂、揭阳市大南海石化工业园。
2.7质保期:标的物到货日期与生产日期间隔不超过2个月。
2.8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所有费用。
2.9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中标人标的物到货后,检验分析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拒收、退货或终止合同。货到验收合格后,按使用单位每月实际领出量结算,在接到卖方开具的发票后90日内支付。
2.10调价机制:在框架协议执行过程中,如遇市场价格变动幅度超过±5%时,双方协商调整价格。
2.11其他要求:
(1)包装:详见工厂技术规格书。
(2)运输:详见工厂技术规格书。
(3)试用:如中标人标的物近三年在招标人装置上无使用业绩,招标人有权要求与中标人进行技术交流,要求中标人提供样品进行检验分析和小试评价,评价不合格终止合同;
(4)本物资为使用单位代储代销框架协议产品,签订2026年代储代销采购框架协议,投标人须接受吉林石化公司合同或框架协议文本。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如果本项目由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发布新的集中采购结果,将视情况及集团公司的要求,来确定继续执行或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
(5)中标人在办理供应商准入,或者准入备案,或者产品增项时,需提供有效期限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日常需要由中标人(制造商)及时更新云梦泽所附的有效期限内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的该品种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
(1)业绩期限: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3个周期年内。
(2)业绩范围:在中国境内生产企业的应用业绩。
(3)业绩数量:至少1份,同一用户企业内的业绩视为1份。
(4)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供货合同复印件、与供货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与供货合同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发票(不限张数)中产品的数量应不少于供货合同中的产品数量的30%,发票中的信息应满足查验需要。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由用户企业出具。业绩证明材料中应有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应有使用装置名称及生产能力、使用时间、使用数量,应有体现产品性能作用、使用效果等方面的内容,应加盖用户企业主管部门公章,应有用户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及联系方式且可核实。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信誉要求:
(请登录)3.5其他资格要求:
(1)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 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上述资格要求未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或对任一资格条件的响应存在实质性偏离,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北京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2025-12-08 23:59:00……招标文件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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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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