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三河市地铁经济带综合规划开发运营方案服务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河市璟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三河市璟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三河市地铁经济带综合规划开发运营方案服务2.服务地点:河北省廊坊市三河3.合同履行期限:自投标人取得中标通知书并签署《项目协议》之日起60日内,完成项目初稿,由招标人组织汇报评审,初稿评审后15日内根据评审意见完成终稿交付。终稿经招标人组织评审并通过后,项目完结。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三河市地铁经济带综合规划开发运营方案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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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获取文件时,以牵头人为准。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5.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6.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 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2-02 09:00 至 2025-12-08 17: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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