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采油四厂2025-2027年产能建设地面工程施工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采油四厂2025-2027年产能建设地面工程施工框架协议(一标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且末县。
2.2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至2027年12月31日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2个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 3000 万元(不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一标段: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委托西北油田分公司采油四厂所辖区域内顺北二区(含4、6、8、10、12条带、顺9片区、顺北气区、顺北二区站库及后期开发顺北二区所辖范围的地面工作量)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含税)地面产能建设项目的批复由采油四厂实施的工作,包含集输管道、系统配套及其它地面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施工(含乙供物资采购)、工程保修,配合投产试运行、交工验收等工作。具体项目以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签订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为准。
2.6投标人可任意选择1个或多个标段参与投标,但只能中标1个标段。
本标段确定3名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不低于50%,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不高于30%,第三中标人承包份额不高于20%。
2.7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重点项目、重点关注项目及一类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1);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22年以来有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5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名称),2022年以来有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一项目的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5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者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22年以来有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一项目的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5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名称),2022年以来有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一项目的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5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12月1日 10 时3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12月6日 18 时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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