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STYZB-2025-133项目名称:冶金学院、理工中专、永昌职专财务审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26万元,其中,第1包15万元;第2包11万元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26万元,其中,第1包15万元;第2包11万元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第1包完成冶金学院财务审计工作并出具报告,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为15万元;第2包完成理工中专、永昌职专财务审计工作并出具报告,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为11万元。注:第1包、第2包供应商可以同时参加第1包、第2包的采购活动,但一个供应商最多只能就其中一个包成交。如供应商两个包均排名第一,则按照第1包、第2包的顺序推荐第一成交候选人,不再参加其后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人推荐。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及提供的证明材料1.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2.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银行资信证明格式由银行自行拟定;3.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的入账凭据或完税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4.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或扫描件,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8.提供有效的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9.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执业单位必须在供应商本单位,应当熟悉政府会计制度、财政法规政策等,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熟悉政府会计制度、财政法规政策等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10.未被列入“****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需提供采购公告发布之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网站、中****网(***********网页版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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