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连某锅炉房改造工程(二次),已由项目有关机关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大连某锅炉房改造工程(二次)
2.2建设地点: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
2.3建设规模:将现有锅炉房改造为库房。现有锅炉房层高约7米,将其改造为2层库房使用。在锅炉房中间位置加钢柱,现锅炉房值班室标高为3.9米,拟在此高度搭设钢梁,将工字钢通过螺栓与原混凝土柱连接,钢梁上现浇2层混凝土楼板,室内增加一部钢制楼梯,用隔断将每层空间分隔为小库房。具体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2.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88,494.9元(大写:贰拾捌万捌仟肆佰玖拾肆元玖角)。
2.5招标范围:具体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报价包含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行业和军队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8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9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算45天内完成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场地;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有意申请投标者,2025年12月01日至2025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时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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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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