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各类公务车辆十四辆,其中2025款帕萨特2.0T五辆,2025款别克GL8一辆,帕萨特1.8T一辆,奥德赛2.0款一辆,观光车二辆,送餐车二辆,巡逻车一辆,货卡一辆。为确保公司公务车辆日常使用,现需委托具备相应维修保养能力的单位对我公司所属公务车辆提供日常维修保养服务,服务期限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财务状况,在经营中近三年无不良业绩和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稳定的管理、技术团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5.投标人具有的车辆维修保养工位不得少于3个,维修人员不得少于4人。
6.投标人经营场所交通便利,永城市市区内对公司车辆的应急救援原则上不得超过半小时。
7.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1项类似车辆维修保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否则无效)。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9.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2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
9.3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以及与河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有商业诉讼的单位。
9.4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
9.5 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若该网站查不到该响应人信息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9.6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为投标人基本账户以外的其它账户;被责令停产停业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1日10时00分到2025年12月08日10时00分
2.投标标书费:1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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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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