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项目金华铁路枢纽扩容站后2标项目,已由省发改委《关于新建金华至义乌铁路三、四线及引入金华地区相关工程(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华铁路枢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华铁路枢纽扩容站后2标项目经理部。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金华铁路枢纽扩容站后2标项目。
2.2项目概况
金义三、四线及引入金华地区相关站后工程主要包括新建沪昆普速线工程以及金华至义乌铁路三、四线两部分。
新建沪昆普速线正线总长47.711km,新建杨梅塘、金华雅畈、长山等3座车站,改建塘雅、金华南、蒋堂等3座既有站,另包含江岭站新建车场工程、金华雅畈站配套新建国铁机务折返段、金温铁路机务折返段,金华南站新建客机折返段、杨梅塘铁路货运中心等金华地区相关配套及联络线工程。
金义三、四线正线52.86公里,塘雅站至金华站利用既有沪昆线长度18.49公里,义乌站至塘雅站新建正线长度34.38公里,新建金义站,改建义乌站和塘雅站。
2.3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物资包件划分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3投标人应提供2023至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1.4投标人和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5供应物资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行政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明;
3.1.6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供应商。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三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1.7同一包件内不允许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且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件同一投标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投标人。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见附件一:物资一览表。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3.5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5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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