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时间:2025-12-1 8:51:37
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煤电项目#2机组及公用系统安装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结算款,本项目承包合同已签订,具备采购条件。西北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新疆油田煤电项目#2机组全厂管道及附属设施安装工程劳务分包进行谈判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疆油田 264 万千瓦新能汇改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煤电项目#2 机组及公用系统安装工程
2.2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
2.3项目规模:2×660MW燃煤机组
2.4采购工作内容:
施工范围及工程内容:包括不仅限于主蒸汽、再热蒸汽、冷再热蒸汽、主给水、高低旁路管道随厂设备安装、临时吹管管道安装及拆除等工作,设计院汽水管道;发电机组油、氮气、二氧化碳管道、发电机组外部冷却水系统管道。热网系统设备及管道安装,厂家供货范围内得全部工作内容,机侧及炉侧起吊设施安装(包括轨道安装,负荷试验);全部的管道冲洗(不限蒸汽吹扫、水冲洗及油冲洗等)。配合厂家设备调试,设备开箱、清理、搬运、检查、安装、分部试运、配合整套启动;设备平台、扶梯、栏杆、地脚螺帽、地脚螺栓、支架、底座、防护罩、减振器的配制;需要防腐部位的焊缝打磨;焊口补漆、管道外清洁及管道的工厂化预制;采购方要求的安全设施布置等;应答人从库房领出后设备材料的看护及保管;材料和设备的二次搬运和倒运;直接到现场的设备材料等的卸车工作。焊工施焊前培训;工期质量等因素要求进行氩弧焊打底。为完成以上安装工作所采取的一切施工措施(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质量保证措施、成品防护措施、绿色环保和洁净化施工措施等)、专人进行各类作业票的办理、临时设施;配合金属检测及热处理工作,热处理焊口临时加固、无损检测焊口打磨等;现场切割、焊接等部位的打磨、补刷油漆;剩余材料的退库;检查检验的配合;施工现场看管;管道管件和阀门的保护、试压;配合分部试运、整套启动试运直到采购人移交给发包方并办理完竣工验收手续及完成质量保证为止期间的所有工作;亦包含为完成上述工作而需进行的施工记录、质量验收、编制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资料等各类工程资料的编制、填报、配合签证、整理和移交等全部技术工作;施工结束后临时设施的清除、垃圾清理等。不包括热处理(火焰热处理由本合同应答方施工)、无损检测。
上述项目由应答人施工,应答人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施工力量不足及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时,采购人有权随时收回部分项目,应答人应无条件接受,其费用按采购人与第三方施工单位所签订的合同价款如实从结算或履约费用中扣除,并且应答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5计划工期:计划作业天数: 402 日历天
计划开始日期:2025年12月2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完工日期:2027年01月31日。
2.6质量要求:施工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按照《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5277-2012,同时跟踪最新版),实现高标准达标投产,创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奖、中国石油优质工程、国家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和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2.7缺陷责任期: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年。
2.8 结算与付款:付款比例85%,甲方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在合同范围整体工作量完成80%之前,每月按完成量的75%在28天内支付,在合同范围整体工作量完成80%之后,每月按完成量的80%在28天内支付,付款达到合同价款(包括合同调整价)的80%停止付款。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并提交甲方确认完整的结算书后,最高付至确认进度产值的85%(包括应扣除费用)。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并提交甲方确认完整的结算书后,竣工结算定案并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后,最高付至结算价款的97%,且付款比例不高于承包合同支付比例。结算价款的 3 %作为质量保证金。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要求
(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能够独立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应答。
(2)应答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专用要求
(1) 应答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应答人具有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应答人须具有施工劳务企业资质(不分等级)且同时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须完成至少 2 项500万元或者1项1000万元类似工程业绩,以上工程包括 在建、已建。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5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5)法律法规或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应答报名
4.1有意参加应答,请于2025年11 月30日至2025年 12月05 日(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公告签收登记截止:2025-12-5 15:00:02
1.采购条件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煤电项目#2机组及公用系统安装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结算款,本项目承包合同已签订,具备采购条件。西北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新疆油田煤电项目#2机组全厂管道及附属设施安装工程劳务分包进行谈判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疆油田 264 万千瓦新能汇改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煤电项目#2 机组及公用系统安装工程
2.2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
2.3项目规模:2×660MW燃煤机组
2.4采购工作内容:
施工范围及工程内容:包括不仅限于主蒸汽、再热蒸汽、冷再热蒸汽、主给水、高低旁路管道随厂设备安装、临时吹管管道安装及拆除等工作,设计院汽水管道;发电机组油、氮气、二氧化碳管道、发电机组外部冷却水系统管道。热网系统设备及管道安装,厂家供货范围内得全部工作内容,机侧及炉侧起吊设施安装(包括轨道安装,负荷试验);全部的管道冲洗(不限蒸汽吹扫、水冲洗及油冲洗等)。配合厂家设备调试,设备开箱、清理、搬运、检查、安装、分部试运、配合整套启动;设备平台、扶梯、栏杆、地脚螺帽、地脚螺栓、支架、底座、防护罩、减振器的配制;需要防腐部位的焊缝打磨;焊口补漆、管道外清洁及管道的工厂化预制;采购方要求的安全设施布置等;应答人从库房领出后设备材料的看护及保管;材料和设备的二次搬运和倒运;直接到现场的设备材料等的卸车工作。焊工施焊前培训;工期质量等因素要求进行氩弧焊打底。为完成以上安装工作所采取的一切施工措施(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质量保证措施、成品防护措施、绿色环保和洁净化施工措施等)、专人进行各类作业票的办理、临时设施;配合金属检测及热处理工作,热处理焊口临时加固、无损检测焊口打磨等;现场切割、焊接等部位的打磨、补刷油漆;剩余材料的退库;检查检验的配合;施工现场看管;管道管件和阀门的保护、试压;配合分部试运、整套启动试运直到采购人移交给发包方并办理完竣工验收手续及完成质量保证为止期间的所有工作;亦包含为完成上述工作而需进行的施工记录、质量验收、编制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资料等各类工程资料的编制、填报、配合签证、整理和移交等全部技术工作;施工结束后临时设施的清除、垃圾清理等。不包括热处理(火焰热处理由本合同应答方施工)、无损检测。
上述项目由应答人施工,应答人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施工力量不足及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时,采购人有权随时收回部分项目,应答人应无条件接受,其费用按采购人与第三方施工单位所签订的合同价款如实从结算或履约费用中扣除,并且应答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5计划工期:计划作业天数: 402 日历天
计划开始日期:2025年12月2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完工日期:2027年01月31日。
2.6质量要求:施工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按照《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5277-2012,同时跟踪最新版),实现高标准达标投产,创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奖、中国石油优质工程、国家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和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2.7缺陷责任期: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年。
2.8 结算与付款:付款比例85%,甲方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在合同范围整体工作量完成80%之前,每月按完成量的75%在28天内支付,在合同范围整体工作量完成80%之后,每月按完成量的80%在28天内支付,付款达到合同价款(包括合同调整价)的80%停止付款。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并提交甲方确认完整的结算书后,最高付至确认进度产值的85%(包括应扣除费用)。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并提交甲方确认完整的结算书后,竣工结算定案并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后,最高付至结算价款的97%,且付款比例不高于承包合同支付比例。结算价款的 3 %作为质量保证金。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要求
(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能够独立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应答。
(2)应答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专用要求
(1) 应答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应答人具有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应答人须具有施工劳务企业资质(不分等级)且同时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须完成至少 2 项500万元或者1项1000万元类似工程业绩,以上工程包括 在建、已建。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5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5)法律法规或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应答报名
4.1有意参加应答,请于2025年11 月30日至2025年 12月05 日(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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