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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宝石花鑫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6-2032年度车辆租赁服务采购(定商定价)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28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宝石花鑫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6-2032年度车辆租赁服务采购(定商定价)已由四川宝石花鑫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四川宝石花鑫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四川宝石花鑫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四川宝石花鑫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6-2032年度车辆租赁服务采购(定商定价)服务采购。
2.2 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四川宝石花鑫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石花汽服)2026-2032年度车辆租赁服务采购已由宝石花汽服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四川宝石花鑫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3 招标范围:中标人对四川宝石花鑫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6-2032年度提供其所需的商务车、客货两用车、多功能客货两用车、轻型多功能卡车的车辆租赁服务,依照中标价据实结算(投标人须在报价中注明拟提供的履约车辆品牌、型号等信息)。本项目所有的新增车辆需求,将在2027年12月31日前明确,2027年12月31日之后,针对本项目招标人不再提报新增车辆需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兼投兼中,所有标段允许投标人以不同车型投标(可以同品牌),同一投标人投标车型不超过6种(含)。投标人须在报价表中注明拟提供的履约车辆品牌、型号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将对所有投标人提报的相同车型进行比较、评审(按单一车型进行综合评分,不同车型不做比较),若单一车型投标不足三家,则该车型招标失败。除特别注明外,所有条款均适用于所有标段。
本项目为定商定价不定量招标采购,招标人不承诺各中标车型的最低采购量(实施过程中可能因承揽业务需求进行调整,请投标人注意采购量不确定的风险);具体车型需求,由招标人承接相应业务后确定。招标费用:6年合计6462万元。
标段一:商务车。费用总额估算:624万元/年,合计3744万元。不设置保底工作量。
标段二:新能源客货两用车。费用总额估算:330万元/年,合计1980万元。不设置保底工作量。
标段三:多功能客货两用车。费用总额估算:81万元/年,合计486万元。不设置保底工作量。
标段四:轻型多功能卡车。费用总额估算:42万元/年,合计252 万元。不设置保底工作量。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一:0.65万元/月。(含13%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车船使用税、车辆年审费),超过此价格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车辆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车损险、座位险(不低于2万元/座)、第三者责任险(200万元及以上)、交强险和车船税。
标段二:0.55万元/月。(含13%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车船使用税、车辆年审费),超过此价格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车辆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车损险、座位险(不低于2万元/座)、第三者责任险(200万元及以上)、交强险和车船税。
标段三:0.45万元/月。(含13%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车船使用税、车辆年审费),超过此价格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车辆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车损险、座位险(不低于2万元/座)、第三者责任险(200万元及以上)、交强险和车船税。
标段四:0.35万元/月。(含13%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车船使用税、车辆年审费),超过此价格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车辆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车损险、座位险(不低于2万元/座)、第三者责任险(200万元及以上)、交强险和车船税。
租赁期间因安装ETC系统产生的过路过桥费经审核后据实结算,由招标人与中标单位另行协商支付方式,费用不包含在各标段费用总额内。
2.5 服务地点:中国境内。
2.6 服务期限:招标有效期为 6年【从双方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按年度合同方式签订(每年一签)。通过年度合同履约考核(“年度考核表或考核范围”详见附件)结果和公司业务需求决定次年合同签订。服务商年度合同履约考核未达到90分,同时对存在的问题不及时整改的,招标人有权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且不承担相应责任。
次年合同,因业务需求调整存在租赁数量减少的可能性,请投标人注意续签数量不确定的风险。
2.7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2.8 定标原则:
根据综合得分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技术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并依照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
评标委员会算出各标段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各标段排名靠前的1-3名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1)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缺乏竞争性的。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得被确定为推荐中标人
该投标人的评标价格超过全体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格平均值40%(不含)以上的;
该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低于全体有效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平均值30%(不含)以上的。
2.9 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
*4、投标人需承诺,所提供的车辆权属须属于投标人。投标人须承诺,完全理解本项目各标段中标车型最低采购量不确定的风险。
*5、投标人需为本项目设置项目经理一名,需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2025年8-10月或9-11月连续社保证明。
*6.1、投标人需承诺,提供的车辆:符合车辆租赁的国家、行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GB18565-2016、GB1589-2016、JT/T198-2016、JT/T325-2013标准。
*6.2、按照招标方提出租赁需求之日起计算,所提供车辆的生产日期不早于6个月,累计行驶公里数不能超过300公里,未发生过任何道路交通事故,满足国Ⅵ排放标准。
*7.1、标段一提供的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纯电续航里程不低于120公里(以评标时查询的国家工信部发布数据为准),纯电动车型续航里程不低于550公里(以评标时查询的国家工信部发布数据为准);投标人须承诺,所有车型购置价格不高于28万元(含增值税,不含购置税,中标后履约前提交购车发票扫描件)。标段二提供车辆必须是插电式混合动力、增程式或纯电动车型,货箱为标箱。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纯电续航里程不低于100公里(以评标时查询的国家工信部发布数据为准)。纯电动车型续航里程不低于400公里(以评标时查询的国家工信部发布数据为准),标段三提供车辆必须是汽油版自动挡车型,出厂即为封闭式货箱,具备四驱功能,排量在3.0L以下。标段四提供车辆必须是柴油版本,载重量不高于1.99吨。
*7.2、插电式混合动力、增程式和纯电动版本的中标单位须承诺,将按照首任车主的标准无偿提供租赁车辆的维修权益(具体权益以车辆品牌方提供的项目为准),包括但不限于电机、电池、电控系统等。协助招标人完成维修事项的商务谈判。
*7.3、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车型各项参数(配置)均须满足“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第6款”的要求。【如:车身尺寸下限、驱动方式、满足国Ⅵ排放标准、车体结构、座位数、车身尺寸下限、纯电动车型续航里程下限、车辆购置价格上下限、排气量等】
*8、投标人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标段一的投标人须提供400万元以上的业绩;标段二的投标人须提供100万元以上的业绩;标段三的投标人须提供50万元以上的业绩;标段四的投标人须提供50万元以上的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及结算发票扫描件。有效业绩仅限“小型客车车辆或对应标段同类标的物租赁”;有效业绩金额以结算发票扫描件为准(小额发票较多的,允许以税控开票系统截图替代发票扫描件。
*9、投标人需承诺,车辆为非营运或营运性质,如三方监管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转成营运性质。
*10、投标人需承诺,租赁车辆交付时需按招标人要求配备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设备,具备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功能。
*11、投标人需承诺,本项目所租赁的车辆除贷款购置外,不得做任何形式的产权抵押。
*12、投标人需承诺:若中标车型停产,中标人提供替换车型前,应首先征得招标人同意,且提供的同品牌车型各项参数不低于原中标车型;或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该车型的新增租赁服务。
*13财务要求:
*13.1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公司成立时间晚于2025年1月1日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14、信誉要求
(请登录)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 年11月28日至 2025 年12月5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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