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南通)中试基地项目液氮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海(南通)中试基地项目液氮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蓝海(南通)中试基地项目液氮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蓝海(南通)中试基地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位于蓝海新材料项目的南侧综合管理区的东西两侧,分为东、西两个区布置,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2.37公顷。中试基地内的部分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依托于蓝海新材料项目(中心控制室、中心化验室)。新建高纯高洁净(G4 、G5 级)电子化学品(简称“湿电子化学品”)一套,产能为2000吨/年。新建单活性中心催化剂两套,产能为60吨/年。
蓝海新材料项目空分装置预计2026年6月30日具备外送氮气条件,无法满足中试基地项目2026年2月4日开始对氮气的使用要求。本次招标采购液氮约3000吨,以满足中试基地项目在蓝海新材料空分装置开工前的用氮需求。
2.2招标范围:
蓝海(南通)中试基地项目液氮采购,数量:液氮约3000吨。
备注:上述液氮采购量为预估数量,按照买方实际使用量结算。
2.3估算金额:采用固定单价、暂估总价报价的方式,最高投标单价限价680元/吨(含税,13%增值税),总费用预估204万元人民币,包括:联合试运转费40.8万元、生产经营费163.2万元,含13%增值税。
2.4技术要求:
(1)技术指标要求
执行GB/T 8979《纯氮、高纯氮和超纯氮》标准中的高纯氮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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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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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气(N2)纯度(体积分数)/10-2 |
≥ |
9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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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O2)含量(体积分数)/10-6 |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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氩(Ar) 含量(体积分数)/10-6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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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p) 含量(体积分数)/10-6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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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氧化碳(CO)含量(体积分数)/10-6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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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碳(CO2)含量(体积分数)/10-6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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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烷(Cp)含量(体积分数)/10-6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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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pO)含量(体积分数)/10-6 |
≤ |
3 |
(2)供货保障要求
中试基地项目需在2026年2月至2026年6月使用液氮,投标人需充分考虑液氮的装车、卸车和运输时间,契合买方对液氮的连续使用要求,保证液氮的需求量供应,避免供应的延误风险。
(3)其它要求
鉴于中试基地装置为试验性装置的特性,且为建成后首次开工,存在装置能否顺利开工或连续平稳运行的不确定性,导致外购液氮总量无法确定,为保障液氮稳定供应、同时规避双方因用量不确定产生的履约争议,买方需要与供应方签订框架合同。双方明确液氮指标、结算单价,本项目无固定总量约束,无最低采购量约束,以买方实际使用量结算。供应方要充分知晓并评估此需求特殊性,避免产生后续履约纠纷。
2.5交货期:2026年2月至2026年6月,按买方生产需要及时供货,根据实际生产情况,由买方通知发货(没有接到通知则不供货);
2.6交货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空分装置或买方指定地点;
备注:使用卖方罐车自带增压设施将液氮卸车至买方液氮储罐。
2.7包装形式:符合规范要求。
2.8报价方式及组成:暂定总价,固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括13%增值税,标的物及运输、包装、卸车、指导装填、人员现场服务、税费等费用),以最终使用量据实结算。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发货地为制造商原产地,发货时需附过磅单)
3.1.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含液氮或氮(液化的))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含液氮或氮(液化的))。
3.1.5危险化学品运输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若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则需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署的委托运输合同(协议)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
3.2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http://wenshu.court.gov.cn))。
上述内容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5日17:00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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