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贵港市我司辖区内部分林区林道进行专项维修养护,林道维修长度为:61.07公里。
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潜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服务业绩表现,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供应商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采购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三年限制);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采购活动的行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5.挖掘机机械设备不少于2台,施工持证人员不少于2名,拟派施工人员必须持证(挖掘机操作员证)上岗,施工过程中如需替换施工人员,事先向采购方申请报备,且替换的施工人员也必须持证(挖掘机操作员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保证金缴纳
报名参加报价的供应商需在报名期间内缴纳保证金¥18000.00(大写: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
(请登录)评审时间:2025年 12 月 8 日 10 时 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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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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