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省公司高质量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厅店运营的专业化水平,加强销售与服务宣传的规范性和各地市对于门店宝平台的应用效能拟开展2025年厅店销售服务点检赋能项目。项目预算:80万元(含税)。
1.2招标内容
1.2.1对全省4000+家有销厅店进行销售宣传点检及服务规范点检
提供智能点检任务平台,该平台需要集成任务发布、任务审核、移动端拍摄等功能,实现点检工作的全流程线上化管理,确保点检内容的标准化、可追溯与高效执行。
(1)销售宣传点检:建立月度覆盖机制,全年不少于28轮,每月至少2轮,每轮覆盖4000家全部有效厅店,点检过程持续一周,需要提供全省17个地市的本地支撑人员。重点检视当季主销界面、礼包专柜陈列等核心展示要素,需要提供对应的宣传海报,横幅,云播控,营销水牌,电视机,礼品专区,宣传台卡,LED,智家体验区,美好家专区,电脑背贴,礼品堆头,开放柜台,封闭柜台,核券专区等15种AI识别能力,确保厅店宣传规范统一、展陈布局吸引力达标。
(2)服务规范点检:执行月度巡检制度,全年12轮,每月至少1轮,每轮覆盖4000家全部有效厅店,点检过程持续一周,需要提供全省17个地市的本地支撑人员。围绕实名制、网信安、爱心翼站、资费公示等关键服务事项实施深度核查,需要提供对应的渠道标识牌,营业执照,营业时间公示,业务经营范围公示,个人信息保护公示,实名制公示,网信安公示,主流套餐公示,手续费公示,携转办理方法公示,可办理专票公示,异地业务办理公示等12种AI识别能力,对各级各类厅店服务水平进行量化评估。
1.2.2对全省17个地市进行门店宝平台的智慧大屏展示与应用数据分析工作
对全省17个地市门店宝平台应用情况开展实时监控与专项分析:
(1)智慧大屏展示:提供数据展示平台,在大屏实时呈现各地市关于门店宝的应用率、活跃度、功能渗透率等8项核心指标热力图。
(2)地市应用分析:建立周期性数据分析机制,全年不少于54轮,每周一轮。每轮由1名研发人员依托BI工具开展智能分析,自动识别各地市功能模块使用率、深度使用率等关键指标,动态生成效能排名。
1.2.3对全省17个地市的实景对练话术材料进行智能优化工作
对全省17个地市新增实景对练材料实施月度智能迭代:每月至少一轮,全年12轮,每轮提供至少1名项目经理,2名话术专员和3名研发人员,项目经理和话术专员在2-3天内完成每月所有新增实景对练文件,完成对练内容调优,然后研发人员在3-4天内按门店宝平台格式规范输出多品类、多用户画像的模板包。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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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全渠道运营中心2025年厅店销售服务点检赋能项目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全渠道运营中心2025年厅店销售服务点检赋能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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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总税754716.98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2.1.3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4)。2.1.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3)
2.1.7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2.3.2投标产品。2.3.3投标产品2.3.4 2.3.5 2.3.6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2.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类似项目业绩(技术服务)。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除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3.8 2.4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2.4.1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1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12月08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