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项目名称:新泰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银行名录入选项目(非政府招标)
2.招标项目编号:XT-G
3.招标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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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名称 |
简要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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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泰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银行名录入选项目 |
入选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银行名录后,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为相关企业开设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保证该账户为专用账户,并设立专门的预售资金监管服务窗口,由专人负责预售资金监管业务,同时保证按照要求收存、归集商品房预售资金,保证相关企业在本行范围内办理的个人按揭贷款存入监管账户。 |
3年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持有《营业执照》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具备提供本次服务的能力;
2.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承诺遵守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定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
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法事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4.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5.具备资金监管安全规范运行所需的金融管理业务能力及网络技术条件,能够与监管服务平台兼容对接并实时导入资金出入帐信息;
6.具备专职人员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遵循专款专户、专款专存原则,并配合监管机构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
7.每家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五、其他说明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3日9时00分,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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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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