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所属企业2023-2025年度财产保险防灾防损物资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一批防灾防损物资,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2.3项目性质:物资。
2.4项目预算:本项目含税金额为191万元人民币,费用组成详情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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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主体 |
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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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
34 |
具体执行金额以实际下达订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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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保人(根据共保协议约定的共保人) |
157 |
此部分费用根据共保协议约定的共保人支付,由共保人与供应商独立结算,具体执行金额以实际下达订单为准。 |
2.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7交货期:自采购订单发出之日起20日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2.8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法人证明材料等。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份自2022年10月1日(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承接的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甲乙双方盖章)等。
3.4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提供的每批次防灾防损物资具备产品合格证,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6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0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3.9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8日19时00分至2025年12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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