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C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创新智慧校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企业赋码后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可****网页查询截图;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不得为“****网站和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 (7)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法定****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出具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8)投标信用承诺书; (9)供应商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变更为: (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赋码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五险一金任一即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不得为“****网站和中****网(********)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络截图); (7)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8)投标信用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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