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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堡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5-11-30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3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3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根据相关政策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社保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已缴存的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已缴纳的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月份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信用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
(9)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
(10)供应商书面声明函。
(1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不允许分包、转包)
备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保证金)、《供应商书面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谈判文件第五章给定的格式填写。
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投标视同为小微企业,不再单独享受价格扣除,大中型企业不可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1日至2025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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