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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大核查综合治理第三批勘察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1-3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子洲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大核查综合治理第三批勘察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3,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子洲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大核查综合治理第三批勘察设计项目N1):

合同包预算金额:322,9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22,9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工程设计服务

子洲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大核查综合治理第三批勘察设计项目N1

1(个)

详见采购文件

322,9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2(子洲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大核查综合治理第三批勘察设计项目N2):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0,6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工程设计服务

子洲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大核查综合治理第三批勘察设计项目N2

1(个)

详见采购文件

400,6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子洲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大核查综合治理第三批勘察设计项目N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子洲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大核查综合治理第三批勘察设计项目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子洲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大核查综合治理第三批勘察设计项目N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地质类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已缴存的2025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证明(五险一金任意一项即可)。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企业赋码后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8.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异常经营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但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9.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0.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包括:《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投标信用承诺书》(具体操作格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非联合体书面声明材料)。
备注:1.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2(子洲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大核查综合治理第三批勘察设计项目N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地质类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已缴存的2025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证明(五险一金任意一项即可)。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企业赋码后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8.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异常经营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但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9.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0.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包括:《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投标信用承诺书》(具体操作格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非联合体书面声明材料)。
备注:1.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1日至2025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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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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