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请登录)
2. 项目名称: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监护仪、除颤仪、麻醉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预算金额: 104 万元
5. 最高限价: 63.2 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6.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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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 (限价) |
是否接受进口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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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监护仪 |
台 |
8 |
32万元 |
否 |
|
|
2 |
除颤仪 |
台 |
1 |
3.2万元 |
否 |
|
|
3 |
麻醉机 |
台 |
2 |
28万元 |
否 |
核心产品 |
7.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质保期 :产品验收合格后至少 3 年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9.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 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2. 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为: 10%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境内生产企业参与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代理企业参与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参与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不属于医疗器械范畴或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 获取招标文件:请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至2025 年 12 月 5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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