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郑州公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有机固渣销售项目
1.2招标编号:WX
二、招标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郑州公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餐厨垃圾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餐厨垃圾300t/d、地沟油50t/d,现对运营期间产生的有机固渣进行销售。
2.2招标范围及内容:餐厨垃圾经过分拣、除杂、蒸煮提油后产生的有机固渣(含水率80%左右)销售,年产量约1.4万吨。中标人负责对招标单位餐厨垃圾处置过程中经过分拣、除杂、蒸煮提油后产生的全部有机固渣进行装卸、运输,并负责接渣区的清扫保洁。本项目不承诺最低数量,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服务地点:郑州市中牟县姚家镇韩寺镇交界处新区污水处理厂南侧(郑州公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餐厨垃圾处理厂)。
2.5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达到招标人要求。
2.6安全环保要求:不发生人员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职业病或人员高温中暑事故;不发生责任性火灾或重要设备损坏的安全事故;不发生责任范围内的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投标人具有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关于蛋白虫类养殖项目(或场所)的准许文件。
(2)投标人具有蛋白虫养殖场所,提供有效的自有证明文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的蛋白虫养殖场所养殖区、原料存放区、虫粪存放区须分区明确,其中养殖区(蛋白虫养殖车间或养殖大棚)面积须不低于3500㎡,原料存放区须具有齐备正常的监控设施(投标人出具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人的蛋白虫类养殖场所取得排污许可,提供对应有效的排污许可复印件。
(5)投标人须配备3辆及以上密闭运输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租赁合同),每辆车须配备车载轨迹查询设备(提供与车辆对应的行驶轨迹查询截图)。
注:投标人提供的上述相关材料均以投标人单位名称为准,以个人名义与其他组织或个人签署的协议不予认可。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出具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4信誉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开启后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并将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提交给评标委员会。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投标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并将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提交给评标委员会。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5日,8: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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