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0m³一体化清水池,一体化清水池尺寸:L42×B15×p.3m。
(2)两台185KW双吸泵,扬程为45米,流量不低于1100m³/h和一台75KW双吸泵,扬程为45米,流量不低于400m³/h。
(3)配套三台双吸泵的变频控制柜:PLC:西门子/施耐德/AB或同等档次其他品牌),变频器(一对一)(施耐德/西门子/ABB或同等档次其他品牌)。
(4)一台在线余氯仪和一台在线浊度仪。
(5)电缆桥架及电缆,厂家配套,从水泵至变频控制柜。
(6)泵站进出水管,从泵房箱体内部进口法兰至泵站箱体出口法兰。
(7)压力罐,1200*2900-1.0Mpa。
(8)一体化无底板增压泵房,包含:爬梯、检修人孔,各类进出管口,通风器、设备间滑门、爬梯踏步等。
(9)设备的阀门等管件安装及泵站进出水管,从泵房箱体内部进口法兰至泵站箱体出口法兰。(详见附件2:四会市富溪泵站建设工程设备及其安装项目-工程量清单)
(10)设备安装、运输费用。
(11)泵房内的监控需要接入招标人的视频监控平台。
(12)泵站的控制需实现远程控制功能并接入招标人的远程控制平台。
(13)所需设备及管道管件需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14)配套进出水管、泵站进出水管(304不锈钢出水DN700管、进水DN500管以及DN350管)、电缆桥架及电缆(从水泵至变频控制柜)等一切暂估价计费,需要中标方二次深化设计。
6.项目期限:(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为止;(2)合同生效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四会市富溪泵站建设工程设备及其安装项目工作,同时完成期间相关资料的报批手续。
7.最高限价:
(1)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中标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固定不变。投标人须完全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进行报价并结算。其中,第9项“配套进出水管”、第33项“泵站进出水管”及第34项“电缆桥架及电缆”为暂估项目,其清单中所列工程量仅为暂估量。该暂估量仅在投标阶段用于统一投标报价基础和评标比较,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金额以第三方专业单位审核结果为准。
(2)最高限价(详见附件1:四会市富溪泵站建设工程设备及其安装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949542.03元(含税)。投标人报价应全面考虑成本风险,报价中必须包括所需材料费,所有设备运输费及施工费(包含该项目所有的安装及调试费用),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3)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制单价及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项目合同、发票、企业管理费、利润分析、税金分析等)。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及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4)本项目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以报价的含税合计金额为价格评比依据。如报价的含税合计金额与不含税合计金额计算不一致时,以报价的含税合计金额为准。
(5)综合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将被视为固定不变,不因市场价格波动、工程量增减等因素而调整。其中三个暂估项计费,最终费用少于投标方投标文件所报暂估项费用的,按实结算;最终费用大于投标方所报暂估项费用的按投标方所报投标文件的暂估费用结算。暂估项报价,投标单位须对工程量进行预估在工程项目清单内进行报价,报价可结合自身情况在招控价范围内进行报价(即不大于招控价中对应分项中价格),并将预估工程量填写在《附件3:四会市富溪泵站建设工程设备及其安装项目-暂估项工程量细化清单》内。
8.详细参数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9.项目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的资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若以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报价,该分支机构须取得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以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招标人将于投标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招标人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
3.投标人必须是标的物(报价清单中“双吸泵”)制造商或下属销售公司、代理商,若投标人不是下属销售公司或代理商的,需提供标的物制造商唯一指定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复印件(由下属销售公司或代理商提供,原件查验)。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未被列入肇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企业市场准入黑名单(或异常违法违纪名录)并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最终以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的市场准入黑名单或异常违法违纪名录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义)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义)
三、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4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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