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沂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经一路路面改造工程已由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新经开审〔202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沂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经一路路面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新沂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经一路(生态大道-纬一路)。
2.1.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新沂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经一路(生态大道-纬一路)路面改造工程位于新沂经开区,北起生态大道,南至纬一路,长约1.7公里,宽15米,往南顺接马场村。建设内容包括破损路面改造、附属工程修复、交通工程等。
2.1.3合同估算价:8781310.62元
2.2招标范围:新沂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经一路(生态大道-纬一路)路面改造工程位于新沂经开区,北起生态大道,南至纬一路,长约1.7公里,宽15米,往南顺接马场村。建设内容包括破损路面改造、附属工程修复、交通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3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本标段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实际施工日期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其他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柒万元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1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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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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