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三源电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光达分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天津三源电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光达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天津三源电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光达分公司2025年原集体企业第十六次服务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需求一览表 | |||||||||||||||||||||||
| 分标名称 | 包号 | 网省采购申请号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最高限价,含税(万元)/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含税(万元) | 税率(%) | 最高折扣比例(%)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工期(天)/ 框架协议有效期 |
电压等级描述 | 本次采购范围 | 专用资质要求 | 专用业绩要求 | 人员要求 | 质量标准 | 结算规则 | 项目地点及承包方式 | 代理费支付方 | 报价方式 | 工程量清单/分项报价 | 是否限授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707-物业服务 | 包1 | 1443541512105467904 | 天津三源电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光达分公司 | 2025-2026年津南变电站物业服务 | 2025-2026上半年津南变电站环境维护(含打草)。 | 6.0882 | 6 | / | 2025/12/26 | 187 | / | 2025-2026上半年津南变电站环境维护(含打草)。 | 无 | 2020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应答人具有物业管理服务业绩不少于1项。 | 无 | 满足国家、行业合格标准,且满足项目单位需求 | 中选价及按合同规定可调整部分金额 | 天津市,包工 | 中选方 | 总价 | 否 | 不限授 | 否 |
| 707-物业服务 | 包2 | 1443541511971250176 | 天津三源电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光达分公司 | 2025-2026年望都变电站物业服务 | 2025-2026上半年望都变电站环境维护(含打草)。 | 3.8982 | 6 | / | 2025/12/26 | 187 | / | 2025-2026上半年望都变电站环境维护(含打草)。 | 无 | 2020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应答人具有物业管理服务业绩不少于1项。 | 无 | 满足国家、行业合格标准,且满足项目单位需求 | 中选价及按合同规定可调整部分金额 | 天津市,包工 | 中选方 | 总价 | 否 | 不限授 | 否 |
| 707-物业服务 | 包3 | 1443541511841226752 | 天津三源电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光达分公司 | 2025-2026年高村变电站物业服务 | 2025-2026上半年高村变电站环境维护(含打草)。 | 3.8252 | 6 | / | 2025/12/26 | 187 | / | 2025-2026上半年高村变电站环境维护(含打草)。 | 无 | 2020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应答人具有物业管理服务业绩不少于1项。 | 无 | 满足国家、行业合格标准,且满足项目单位需求 | 中选价及按合同规定可调整部分金额 | 天津市,包工 | 中选方 | 总价 | 否 | 不限授 | 否 |
| 707-物业服务 | 包4 | 1443541511715397632 | 天津三源电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光达分公司 | 2025-2026年鑫泰路变电站物业服务 | 2025-2026上半年鑫泰路变电站环境维护(含打草)。 | 3.1901 | 6 | / | 2025/12/26 | 187 | / | 2025-2026上半年鑫泰路变电站环境维护(含打草)。 | 无 | 2020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应答人具有物业管理服务业绩不少于1项。 | 无 | 满足国家、行业合格标准,且满足项目单位需求 | 中选价及按合同规定可调整部分金额 | 天津市,包工 | 中选方 | 总价 | 否 | 不限授 | 否 |
| 713-车辆运行及设备租赁 | 包1 | 1443541511459545088 | 天津三源电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光达分公司 | 2026年南部充电桩工单处理服务车辆租赁 | 为2026年南部充电桩工单处理服务(不含维修)提供车辆租赁服务,详见技术规范 | 153.0612 | 13 | / | 2026/1/1 | 365 | / | 为2026年南部充电桩工单处理服务(不含维修)提供车辆租赁服务,详见技术规范 | 无 | 2020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应答人具有车辆租赁业绩不少于1项。 | 无 | 满足国家、行业合格标准,且满足项目单位需求 | 中选价及按合同规定可调整部分金额 | 天津市,/ | 中选方 | 总价 | 分项报价 | 不限授 | 否 |
| 713-车辆运行及设备租赁 | 包2 | 1443541511593762816 | 天津三源电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光达分公司 | 2026年南部充电桩维修服务车辆租赁 | 为2026年南部充电桩维修服务提供车辆租赁服务,详见技术规范 | 73.902 | 13 | / | 2026/1/1 | 365 | / | 为2026年南部充电桩维修服务提供车辆租赁服务,详见技术规范 | 无 | 2020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应答人具有车辆租赁业绩不少于1项。 | 无 | 满足国家、行业合格标准,且满足项目单位需求 | 中选价及按合同规定可调整部分金额 | 天津市,/ | 中选方 | 总价 | 分项报价 | 不限授 | 否 |
| 808-其他综合服务框架 | 包1 | 1430954312629276672 | 天津三源电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光达分公司 | 2025年合并单元智能终端装置调试服务框架 | 配合主设备进行合并单元智能终端进行配置修改和后台保护联调,详见技术规范。 | 10 | 6 | 100 | 2025/12/23 | 本框架协议有效期为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一年,如在有效期内,本框架协议执行金额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120%时协议即行终止,即最后一笔合同签订后,执行金额达到(或超过)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的120%,框架协议自动终止。有效期满,本框架协议执行金额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80%时,协议自动终止。有效期满,因甲方原因导致协议执行金额未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80%的,本框架协议有效期延长6个月,在延长期内,框架协议执行金额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80%时自动终止,即最后一笔合同签订后,执行金额达到(或超过)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的80%,框架协议自动终止;延长期限满,无论是否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80%,框架协议自动终止。有效期满,因乙方原因导致协议执行金额未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80%的,协议自动终止。 | / | 配合主设备进行合并单元智能终端进行配置修改和后台保护联调,详见技术规范。 | 无 | 2020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应答人具有同类技术服务业绩不少于1项。 | 无 | 满足国家、行业合格标准,且满足项目单位需求 | 以单项业务审定价格*中选折扣率为依据,以总价金额为控制进行结算 | 天津市,包工 | 中选方 | 折扣比例 | 否 | 不限授 | 否 |
| 808-其他综合服务框架 | 包2 | 1430954312453115904 | 天津三源电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光达分公司 | 天津三源电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光达分公司六氟化硫气体回收净化处理日常运维技术服务框架 | 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六氟化硫气体回收处理和循环再利用监督管理和进一步加强六氟化硫气体回收处理和循环再利用的要求, 承接天津三源电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光达分公司六氟化硫气体回收净化再利用工作。净化处理后的六氟化硫气体质量能够达到GB 12022《工业六氟化硫》标准的要求。 | 25 | 6 | 100 | 2025/12/23 | 本框架协议有效期为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一年,如在有效期内,本框架协议执行金额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120%时协议即行终止,即最后一笔合同签订后,执行金额达到(或超过)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的120%,框架协议自动终止。有效期满,本框架协议执行金额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80%时,协议自动终止。有效期满,因甲方原因导致协议执行金额未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80%的,本框架协议有效期延长6个月,在延长期内,框架协议执行金额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80%时自动终止,即最后一笔合同签订后,执行金额达到(或超过)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的80%,框架协议自动终止;延长期限满,无论是否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80%,框架协议自动终止。有效期满,因乙方原因导致协议执行金额未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80%的,协议自动终止。 | / | 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六氟化硫气体回收处理和循环再利用监督管理和进一步加强六氟化硫气体回收处理和循环再利用的要求, 承接天津三源电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光达分公司六氟化硫气体回收净化再利用工作。净化处理后的六氟化硫气体质量能够达到GB 12022《工业六氟化硫》标准的要求。 | 无 | 2020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应答人具有同类技术服务业绩不少于1项。 | 无 | 满足国家、行业合格标准,且满足项目单位需求 | 以单项业务审定价格*中选折扣率为依据,以总价金额为控制进行结算 | 天津市,包工包料 | 中选方 | 折扣比例 | 否 | 不限授 | 否 |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首次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即使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7)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应答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应答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应答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审委员会将会对应答人进行不利评价。应答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应答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8)其他。
3.2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应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6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7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5年11月28日20:00至2025年12月2日00: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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