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百二十五批-物资类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SWZ25125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青海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青海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投标函”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需求一览表(标包个数、采购货物及其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等内容)。
| 序号 | 采购编号 | 分标编号 | 包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项目实施内容)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最高单项限价 (元) |
最高限价总价 (元) |
合计 | 税率(%) | 交货期/服务期 | 交货/服务 地点 |
专用资格要求 | 是否接受 代理商/经销商应答 |
权重(商务:技术:价格) | 备注1 |
| 1 | QSWZ25125 | QSWZ25125-001 | 包1 | 青海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百二十五批-物资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 卡阳750kV变电站新建工程-商品混凝土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批 | 1.00 | / | / | / | 3 | 2026年3月1日-2027年12月30日 | 1、卡阳750kV变电站新建工程施工现场。 2、地面交货[指定地点(泵送)]。 |
1、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50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招标文件所需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答人所投产品中属于最新强制性认证名录中的,需提供CC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如有)。3、质量证明文件[产品检测报告或产品试验报告、原材料检测报告(砂、石水泥)]。 4、如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原厂商授权书。 |
是 | 10;40;50 | 1、采购量为暂定量,根据实际数量结算,但结算综合单价保持不变; 2、供方所供产品必须保证质量,因产品质量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3、报价应充分预计到供货周期与市场涨跌的评估,中选供应商所供产品(材料)不得因原材料价格、市场价格涨跌而随意波动。 4、价款支付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分期付款,且应答人须接受现金加承兑汇票。 5、结清款收取比例、时限等:如合同价格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结清款按合同总金额的5%计取;结清款时限说明:合同中所涉材料的结清款为:12个月,全部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期满后一次性支付。 6、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代理商/经销商与制造商的合作关系证明及原厂商授权书,可根据专用资格要求提供对应制作商的质量证明文件。 |
| 包2 | 东台750kV变电站新建工程-商品混凝土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批 | 1.00 | / | / | / | 3 | 2026年1月30日-2027年12月30日 | 1、东台750kV变电站新建工程施工现场。 2、地面交货[指定地点(泵送)]。 |
1、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50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招标文件所需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答人所投产品中属于最新强制性认证名录中的,需提供CC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如有)。3、质量证明文件[产品检测报告或产品试验报告、原材料检测报告(砂、石水泥)]。 4、如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原厂商授权书。 |
是 | 10;40;5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见“需求一览表”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投标。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6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需求一览表。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9 其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07日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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