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2026-2028年保洁清洗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包1:上海华能大厦保洁清洗服务
2.1建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200号华能上海大厦
2.2规 模: /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保洁清洗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大厦内部及外围的日常保洁(含入室保洁、布艺沙发清洗)、地毯清洗、石材养护、幕墙清洗。
(1)日常保洁服务(含入室保洁但不包括所有餐厅的保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整个大厦内的办公区域(含物业办公室)、公共区域、地下室、坡道、高位(1.5米以下)、所有卫生间、客梯内外、货梯内外、对外门户、大堂、所有办公室及会议室家具、房间及公共走廊地毯、楼顶平台、楼内设备层、外围地面、人行道、广场、水池、各种标识等日常清洁、保洁、搬运摆放工作、A座17F接待室18张布艺沙发每年现场清洗1次。
(2)地毯清洗服务包括:A座105展示厅1间、A座109接待室1间、A座7F会议室1间、A座16F会议室1间、A座17F接待室1间、17F会议室1间、B1F多功能厅、B1F餐厅包间3间。其中B1F多功能厅、A座7F、16F、17F的地毯每年清洗1次,A座105、109的地毯按需清洗,其余区域每年2次。
(3)石材养护服务包括,华能上海大厦A座地上部分、B座地上部分及地下部分,共计11666㎡。其中地上部分约10295㎡,地下部分约1371㎡。服务范围所涉石材类型详见技术规范书。
(4)幕墙清洗服务包括:A座70米高建筑物玻璃外幕墙及外挂石材、B座49米高建筑物玻璃外幕墙及外挂石材、A座与B座连廊、地下楼层幕墙、雨棚等共21450㎡,幕墙外不锈钢装饰管14310米,一年清洗2次。A、B座大堂/中庭、下沉式广场内高空玻璃外幕墙15700㎡,A、B座中庭搪瓷面柱及横梁8131㎡,每年清洗1次。其中雨棚不锈钢结构在整个项目期间需使用不锈钢专用清洗剂清洗1次。
2.4服务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200号华能上海大厦
2.5服务期:
(1)本项目采购期为叁年,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2)合同按年度一年一签。发包人每年进行年度服务考核,如承包人满足合同要求,可继续签订下一年服务合同,直至采购期之截止日止;如承包人在上壹年度服务未满足合同要求,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终止合同,并重新招标。
(3)如发包人与业主服务合同结束,本合同一并终止。
标段包2:燃机公司保洁服务
2.1建设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盛石路298号
2.2规 模: /
2.3招标范围:
(1)做好电厂办公区域、值班室、餐厅、会议室、厕所、楼道等室内场所的地面、桌椅、窗帘、地毯等设施的日常保洁、来访接待、洗衣、缝补等服务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2)完成发包人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2.4服务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盛石路298号
2.5服务期:
(1)本项目采购期为叁年,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2)合同按年度一年一签。发包人每年进行年度服务考核,如承包人满足合同要求,可继续签订下一年服务合同,直至采购期之截止日止;如承包人在上壹年度服务未满足合同要求,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终止合同,并重新招标。
(3)如发包人与业主服务合同结束,本合同一并终止。
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的方式,按照标段顺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每名投标人只能在1个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可参加后续标段评审和排序,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包1:上海华能大厦保洁清洗服务
3.2.1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3项保洁服务类业绩,且每项业绩总金额不少于300万元;另须提供至少一项含幕墙清洗类服务业绩,可在已提供保洁类服务业绩中体现。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标段包2:燃机公司保洁服务
3.2.1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3项保洁服务类业绩,且每项业绩总金额不少于100万元,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 11月29日9:00起至2025年12月6日17:00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