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采购编号:0747-
3、采购内容:
(1)采购一家广告宣传制作定点供应商,主要为县分公司宣传营销提供车载广告、墙体广告服务及广告工程维护,制作横幅、喷绘、展架、宣传单及海报等宣传物料和各种制度牌,合同按年签订。
(2)本项目全年费用预算19万元。费用由石城县分公司承担,按实际订单量据实结算。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折扣报价,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涉及的项目进行统一折扣报价,供应商折扣报价超过100%为无效响应。
(3)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的则只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供:①供应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响应的,须提供响应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限制响应情形: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响应。(供应商出具无限制响应情形承诺书或提供本单位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供应商承诺:
①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②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③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④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纪录、无重大司法及监管处罚;
⑤熟练掌握和运用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具有防范业务法律及合规风险的基本能力;
⑥所派出的人员与邮政企业无劳动关系亦无劳务派遣关系,不会基于劳动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向邮政企业提出任何主张;
⑦能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双方商定的合格发票。
提供:以上第①-⑦点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7)供应商承诺“如供应商出现被采购人纳入黑名单的情形,采购人有权按照采购人及其上级单位有关黑名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负面行为的性质以及对邮政企业利益的损害程度等因素,在相应的期限、范围和品目,对供应商采取采购禁入措施(包含全面永久的禁入措施)。在采购人公布黑名单文件规定的地域和时间范围内,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中标或成交资格,有权不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列入黑名单企业自动丧失中标/成交资格及签约资格),采购人及相关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供应商成为被采取永久禁入措施的黑名单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所注册设立的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采取永久禁入措施。”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05日,每日09:00至11:30,13:00至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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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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