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采购编号:HMX
3、采购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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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采购项目名称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项目预算金额 |
数量 |
工期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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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融业务宣传、客 户服务标识制作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 |
250000元 |
1项 |
本项目合同 |
3-5家 |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供应商应报出一个统一优惠率,作为计算结算价的依据(结算价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磋商响应供应商任一轮填报的优惠率应在0-100%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如成交优惠率为95%,则结算价=产品单价×数量×95%。
5、供应商资格条件:
5.1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5.3磋商响应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包括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4在磋商截止时间后至评审前,代理机构将在下列渠道对磋商响应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并将查询情况提交磋商小组,(信用信息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在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前磋商响应供应商发生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磋商响应无效。
5.5磋商代表正反面身份证有效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6、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6.1时间(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期限):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02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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