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红海湾发电公司煤炭采制化计全流程智能化研究与应用煤检中心建设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招标投标活动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汕尾发电厂座落于广东省汕尾红海湾,厂址东北面临白沙湖, 东南方靠近南海海域,西边为山丘地带;汕尾发电厂一期工程分别为2×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1、2号机组于2008年正式投产发电,3、4号机组于2011年正式投产。
(二)招标范围:本项目拟新建煤检中心,改建入厂煤及入炉煤采样间,无人小车沿途道路施工及铺设。施工内容涵盖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装修、消防、办公设施、热控、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1.1.项目具备使用功能相应的电气(含配电室、电缆桥架、支架及管线)、楼面及屋顶防水、给排水、暖通、通讯、照明、消防、环保、安全、卫生、防雷、接地设施、智能化设备相关的预留孔洞封堵、外墙保温粉刷、地面墙面划线(标识)及与室外现有厂区管线连接、周边地面硬化、连接道路、绿化、建设范围内管线改迁、地下障碍物清理等所有内容。1.2.与设备安装的分界:墙内(地面内部)预埋部分如设备预埋件(含配电室内电柜及变压器基础的预埋)、设备相关的预埋管(含水管、电管、气管)、室内线缆及线缆通道(含弱电网线)、220V插座(电箱)、沙灰类修补及封堵工作等由本标段负责,煤炭采制化计设备标段供货设备所需6kV及380V设备用电缆、线槽、电箱、配电柜、变压器、电器类封堵或防护工作等由招标方供货施工。1.3.新建煤检中心一栋,地上3层,占地面积约为1080㎡,建筑面积为约3240㎡。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属丁类,耐火等级为二级。1.4.改建入厂煤采样间,内容主要包含:采样间内原有排污沟填平,重新做新的冲洗排污;采用实墙将入厂煤采样机全部封闭;采样间前路面硬化铺平,路面坡度<3°。1.5.改建入炉煤采样间,内容主要包含:入炉煤采样机实墙封闭;开设无人小车对接大门,安装卷帘门;局部消防管道改造、污水沟填平;无人小车对接大门前道路硬化(约100m2)。1.6.场地平整、接引道路改造、煤检中心附近区域场地硬化约650㎡,周围绿化约300m2。1.7.场地内原有消防管道改道,新建燃管室外给水系统、排水系统与原厂区相应系统的接引。1.8.改建入厂煤采样间至新建煤检中心的光缆敷设及摄像机支架,转运车行驶路线两侧光缆敷设及摄像机支架。新建煤检中心至原燃料楼消防报警接引、光缆通信接引。以上内容含手孔井、支架立杆基础。1.9.本过程涉及预留孔洞待设备安装后需由土建封堵。1.10.配合招标方完成新建煤检中心的报建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三)工期要求:整个施工工期为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入厂煤及入炉煤采样间土建交付安装工期为6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招标方提前10天通知中标方到现场办理施工手续,并在7天内办理完毕,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并以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
4、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按国家法律法规存在不可投标的情况或处于处罚期内的,其投标无效。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8日9:00起,至2025年12月05日16:3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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