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88040.00 元
最高限价:688040.00 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饶购2025F000112905 | 2025年水利专项(本级) | 1 | 项 | 28804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 饶购2025F000112902 | 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 1 | 项 | 4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以合同分包形式,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30%或以上)比例。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预留份额(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对应的制造商是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标后不转包。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应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可以在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承诺函见格式)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1日 00:00 至 2025年12月08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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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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