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杭浦高速公路海盐联络线(一期)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杭浦高速公路海盐联络线(一期)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项字〔2023〕8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兴湖海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通过融资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监理服务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嘉兴市。
2.2建设规模:杭浦高速公路海盐联络线(一期)工程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主线设计速度120km/h.路基标准宽度34.5m.互通式立交匝道的设计速度为40~80km/h.武原枢纽起点桩号为K10+201.2,终点桩号为K12+380,主线长度为2178.8米,与现状杭浦高速公路相接,设置8条匝道。涉及已建的国家管网集团西气东输天然气管道属于西气东输二线南昌一上海支线和涉及浙沪联络线天然气管道。涉西气东输管道采取钢筋混凝土盖板涵进行保护,保护长度共计约560m。涉浙沪联络线天然气管道采取钢筋混凝土盖板涵和盖板进行保护,保护长度共计约252m。
2.3监理服务范围:杭浦高速公路海盐联络线(一期)涉浙沪联络线天然气管道和涉西气东输管道的保护项目涉及的所有施工的施工监理(包含但不限于管道环焊缝检测、管道本体应力应变监测、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护)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责任等的监理工作。
2.4质量控制目标:合格工程。
2.5监理服务期: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开工~竣工验收)。
2.6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7监理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化工石油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详见本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投标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8日16时00分至2025年12月09日14时30分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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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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