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宾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初步设计的批复》(哈农复〔2025〕39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省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宾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结算审核与财务决算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宾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结算审核与财务决算审计。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
2.3主要建设内容:高标准农田总建设规模为30万亩,其中:新建25万亩,改造提升5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地力提升等工程。2座(2座穿堤涵闸改建排水闸站),拆除重建5座穿堤涵闸。
2.4服务期限:项目开工后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审计、项目建设成本审计、项目交付资产审计、项目效益审计、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等与竣工结算审核、财务决算审计相关的服务,并出具相关报告,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
2.6.1结算审核;
2.6.2财务决算审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229.78万元。
2.9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结算审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财务决算审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2投标人拟派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结算审核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3.2.2财务决算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
提供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8月到2025年10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最低配备2人,须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注:本次招标不对其他人员做严格规定(上述班子除外),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人员增加但酬金不予追加。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项目结算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投标截止日起前3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2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项目负责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19时00分至2025年12月03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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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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