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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江补汉工程汉江中下游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内面源污染防治工程(襄阳段)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28 收藏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襄阳市蛮河、滚河、小清河等3条支流区域等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为引江补汉工程汉江中下游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内面源污染防治工程(襄阳段)项目施工,主要涉及蛮河、滚河、小清河等3条污染支流部分水环境综合治理;蛮河、滚河、小清河等3条污染支流部分水环境综合治理水工、市政、环保相关工程施工作业,包含但不限于上述流域的生态缓冲带工程、入河排污口(支流)生态改造、河道清淤、水生态修复、排污口改造工程、水土保持等,以及琚湾滚水坝坝区段、南城街道办事处梁集桥段、吴店西赵湖四组坝区段、沙河干流土铺段等区域的水环境综合治理等,详见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工程量清单等。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70日历天(工程施工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进场开工令起算)内完成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完成交付,缺陷责任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完成设计范围内及概算清单范围内的所涉及的工程施工工作,以及所有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调试、检测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交付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期内维修完成。(2)完成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的报批报审、施工验收等各阶段的工作,取得联合验收合格意见书。(3)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总承包单位发包的专业分包单位的管理、其他相关单位的配合管理、各类设备设施的保修、售后,迎检、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管理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9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31
合同估算价:277281300.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采用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不属于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不属于 2.6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所有证书均应是有效状态。3.1.2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下同)至少承接过1项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如生态缓冲带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水质提升工程等)或1项以水环境治理为目的的各类工程或1项以生态修复为目的的各类工程。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④若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中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予以证明或佐证并进行详细说明,否则相关业绩不予认可。3.1.3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1)投标人应委派1名项目经理和1名项目副经理且为不同专业,分别具备水利水电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未担任其他在施(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经理签字的无在施(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章。若为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项目经理;(2)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或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施工管理机构人员应至少配置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各1人,专职安全员3人,所有人员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或考核证等;(4)所有拟派人员均应是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3个月的社保查询记录;(5)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信息登记,提供登记信息网页截图。3.1.4投标人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3.1.5投标人信誉良好,(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以及水利建设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没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2)联合体成员单位均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3)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明确各方分工,联合体申请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5)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6)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9日至2025年12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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