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无人机巡检及数据处理系统》,项目编号为:GHY-25697,招标人为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露天煤矿灾害防治与生态保护全国重点实验室承担的总院自立项目“露天煤矿灾害防治与生态保护全国重点实验室实验能力提升项目(防灾减灾与应急救援方向)”,需要采购无人机巡检及数据处理系统等。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资金落实情况:国拨资金,已落实。
2.4交货期:合同生效后60日内。
2.5交货地点:北京市。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经营者,须提供有效期范围内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执照,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执照上的主体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存在投标人主体名称变更等情形,需要提供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主体名称变更等证明。所有证明文件均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没有提供。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列入发改委和人行“信用中国”网失信惩戒名单,提供企业信用报告。
3.3业绩要求:/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会计体系的财务报表,报表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没有提供。
3.5人员要求:/
3.6设备要求:/
3.7其他要求:/
3.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9备注: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务必提供齐全,否则将可能导致不合格的投标;
(2)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质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即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招标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标时确定),报名通过、并成功购买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3)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竞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4)在招标竞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竞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竞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 2025 年 11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2 月 05 日 23 时 00 分
4.2 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