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烯烃一、二分公司三乙基铝框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11270,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宁夏煤业烯烃一、二分公司三乙基铝框架采购。
2.1.2招标范围:
| 序号 | 名称 | 物资编码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三乙基铝总铝≥23.0% 三乙基铝≥95.0%聚乙烯装置/聚丙烯装置 | 11663443 | TO | 500 |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交货期:框架合同签订后,框架合同项下的单批次采购订单约定该批次货物的交货期,投标人必须在采购订单交货日期前完成全部货物交付。如生产需求紧急,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按照通知上要求的时间交付货物。
2.2.2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基地。
2.2.3付款方式:本框架合同项下采购订单执行整单结算,单批次采购订单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 90%,留 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依次类推。
2.2.4 支付形式:全额银行电汇。
2.2.5 质保期:质保期为货到验收合格后一年。
2.2.6 协议有效期:一年。
2.2.7 框架协议调价原则:本合同项下货物价格在合同执行期内价格不做调整(税率调整除外)。
2.2.8 协议终止条件:本框架合同项下订单合同累计数量、金额达到(但不超过)框架协议约定的总数量、总金额或框架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限截止日期到达,则终止框架协议,两者先到为准。
2.2.9货物交付方式:货到现场车板交货,由招标人卸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4类或三乙基铝);如投标人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则须有相应与之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或协议、合作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4类或三乙基铝)。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三乙基铝的供货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1-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2-04 09: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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