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重整器设计开发验证及测试用电堆设计
2.2项目编号:ZC25G240325
2.3数量/规模:1套
2.4主要技术参数:重整器系统重量应不超过60kg,测试电堆总质量不超过30kg,重整器匹配测试电堆额定输出电功率应不小于30kW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43 个日历日完成甲醇重整器及测试电堆设计研制技术总结报告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能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材料。
3.2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近6个月由投标人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注有“复印无效”则需提供原件)。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3业绩要求:提供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至少一个100万以上重整器及测试电堆产品开发应用的案例(包括合同复印件首页与盖章页、用户名称、签订时间、主要内容等)。
3.4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3.5.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其他要求:投标文件密级,不得高于招标文件密级,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05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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